刘景文(1904~1967),汉族,医生,辽宁省锦州市人。
青年时代从师学医,出徒后曾在洮南永和堂药店和王爷庙普生堂药店坐堂行医20多年。1953年,任乌兰浩特市中医诊所第一任所长。1956年,调科右前旗人民医院任副院长。1964年10月,任乌兰浩特中医院院长。他热爱中医事业,潜心研究祖国医学理论,造诣较深。1959年,赴上海参加全国第一届中医内科专修班学习半年,由于学习成绩优异,曾留校任教8个月。他对技术精益求精,尤其擅长治疗内科、妇科疾病。40年代初,一名叫阿拉塔的蒙族妇女,怀孕4个月,胎动异常,孕妇疼痛难忍,经几家医院诊断,均确认必须做流产。后来到普生堂药店,刘景文只用一付中药,便使孕妇减轻了痛苦,最后顺利分娩,母子平安。他不仅医术高明,而且医德高尚,经常为贫困病人垫付药费,有些患者住不起旅店和医院,他就接到自己家中吃住,并亲自为病人煎药,直到病情缓解或痊愈。他热情、主动地帮助西医学习中医理论,为促进乌兰浩特地区中西医结合做出了贡献。
1967年1月28日,因病逝世,终年6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