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旗种植业由粮食、经济作物和其它作物构成,属“粮食型”生产结构。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种植业结构逐渐演变,但粮食生产始终居主导地位。粮豆、经济作物和其它作物的种植比例,1949年为84.85:5.63:9.52,1952年为89.73:8.91:1.36,1958年为93.40:5.70:0.89,1965年为96.12:2.67:1.21,1978年为91.68:5.85:2.46。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贯彻自治区“林牧为主,多种经营”的经济建设方针,调整农村产业结构,逐步扩大农民生产、经营的自主权,使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逐年增加,粮豆种植面积有所下降。1982年,粮豆、经济作物和其它作物种植比例为90.39:9.03:0.57,1985年为85.45:13.77:0.78,1987年调整为87.28:11.78:0.93。
粮食作物内部结构的变化也大。特别是玉米、大豆的变化尤为突出。1949年,全旗玉米、高粱、谷子、大豆四个主要作物种植面积分别占粮豆播种面积的15.95%、16.52%、24.43%和3.07%。其中,大豆播种面积25 200亩,产量100.8万公斤。50年代,四项主要作物平均种植面积分别占粮豆面积的20.03%、19.53%、22.57%和2.33%。其中,大豆年均种植面积为18 681亩,产量174.28万公斤。
60年代,由于大力推广玉米良种,玉米种植比例急剧上升,到1966年,玉米占粮豆作物的比重上升到41.89%,大豆占2.55%,高粱和谷子的比重分别下降到11.54%和21.74%;1975年,玉米种植比例又上升到44.55%,大豆占3.37%,高粱和谷子的比重分别下降到9.16%和11.63%。
70年代后期,全旗小麦和水稻生产发展迅速。1978年,种植面积分别达65 791亩和12 542亩,占粮豆面积的9.32%和1.78%;1985年为76 647亩和15 927亩,分别占粮豆面积的10.34%和2.15%。1987年,玉米、高粱、谷子和大豆种植面积为280 737亩、74 198亩、93 744亩和60 854亩,分别占粮豆面积的37.58%、9.93%、12.55%和8.15%,小麦和水稻种植面积为84 773亩和21 852亩,分别占粮豆面积的11.35%和2.93%。
经济作物内部结构,50年代,油料平均种植面积34 498亩,麻类4 935亩,黑瓜籽17 361亩,分别占经济作物平均种植面积的59.40%、8.50%和29.89%。60年代,三种作物平均种植面积为13 482亩、6 224亩和13 482亩,分别占经济作物平均种植面积的40.35%、18.63%和35.57%。70年代,三种作物平均种植面积为15 094亩、3 594亩和14 933亩,分别占经济作物平均种植面积的44.25%、10.54%和43.78%。
1980年后,黑瓜籽种植面积逐年减少,至1987年,油料种植面积为94 004亩,占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的93.21%,黑瓜籽种植面积为4 460亩,占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的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