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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发表时间:2018-05-01 16:03:04来源:乌兰浩特政府网 保存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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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52日,乌兰浩特市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传达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兴安盟盟委全面深化改革相关会议精神;通报2017年以来乌兰浩特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讨论《中共乌兰浩特市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贯彻党的十九大重大改革部署的落实意见》等相关工作。

兴安盟盟委委员、乌兰浩特市委书记、乌兰浩特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马焕龙主持会议。乌兰浩特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和各改革专项小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及部分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乌兰浩特市委副书记、乌兰浩特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乌兰浩特市委改革办主任孙兴宇传达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通报了2017年以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了《中共乌兰浩特市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贯彻党的十九大重大改革部署的落实意见》起草情况。据了解,2017年乌兰浩特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兴安盟盟委和乌兰浩特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会议精神,围绕“五城同创”、“十项工程”等安排部署,统筹开展乌兰浩特市六大领域各项改革工作,全年改革任务175项,完成83项,正在推进的25项,待顶层设计后启动的67项,出台改革成果文件55份。在重点领域工作中,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创新脱贫攻坚模式,实施了“菜单式”扶贫方式;创新旅游综合管理工作机制,在全盟率先成立旅游发展委员会;创新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持续深入实施了“经纬监督法”。并在乌兰浩特市先后召开全国初中综合改革教育研讨会、全区建档立卡工作现场观摩培训会、全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即城市“双修”)工作现场会、全区“房地一体”农村牧区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确权登记发证现场观摩会等改革工作经验交流会,乌兰浩特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水平逐步提升,改革成效逐步增强。

与会人员对《中共乌兰浩特市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贯彻党的十九大重大改革部署的落实意见》发表意见。会议书面传达了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93031次会议和盟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9次会议精神,要求与会人员要深研细读、全面领会,抓好相关工作贯彻落实。

马焕龙就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决策部署,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乌兰浩特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乌兰浩特市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和领会推进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保持改革的战略定力和政治坚定性,有条不紊的推进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

二、注重统筹兼顾,进一步提升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各改革专项小组要认真抓好已出台的改革方案落地见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本小组出台的改革方案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逐项盘点,未达到预期目标的要紧抓快干、确保落实,需要接续推进的跟紧抓实、持续用力,落实到位的总结经验、扩大成果。同时,要科学谋划和推进新的改革任务,对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部署新要求,对照中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兴安盟委和乌兰浩特市委制定出台的改革方案,对照乌兰浩特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与时俱进地推动本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不断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发展。各专项小组组长要承担好本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主体责任,紧紧跟进落实中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兴安盟委和乌兰浩特市委相关的改革部署,认真梳理各自承担的改革任务,积极与盟级专项小组对接,及时掌握上级最新改革动态,切实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形成乌兰浩特市改革“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三、突出精准要求,进一步提高改革的质量和效益。乌兰浩特市各级各部门要贯彻落实好兴安盟盟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精神,突出改革重点,把中央、内蒙古自治区和兴安盟委行署明确的重要改革任务、乌兰浩特市破解发展难题迫切需要的改革任务、同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改革任务牢牢抓在手上,坚持发展导向、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成效导向,围绕乌兰浩特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提出的“三个三”工作重点,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牢牢守住“三条底线”,着力破解“三大难题”,对当前需要重点突破的改革事项进行集中攻坚,推进关键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今年,乌兰浩特市各改革专项小组要在统筹推进各项改革的基础上,推出一到两项针对性强的重点改革,要善于总结,精心提炼经验制度成果,力争抓出亮点、形成品牌、群众认可。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把调查研究贯穿改革全过程,做实做细做好改革方案,使每一项改革举措都能操作、可落实、务实管用,决不能改在纸上、浮在面上,切实通过改革促进乌兰浩特市经济社会发展,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四、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各项改革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乌兰浩特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兴安盟盟委和乌兰浩特市委的部署要求,切实发挥在推动落实上的主体作用,既当改革促进者、又当改革实干家,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各改革专项小组要加强对本领域改革工作的领导,强化组织协调能力,确保中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兴安盟盟委和乌兰浩特市委的改革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专项组组长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必须要亲自上手、亲自推动、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切实把重点、难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让改革红利真正惠及乌兰浩特市百姓。乌兰浩特市委改革办要联合两办督查室全面开展改革督察,发现问题要及时查清楚、弄明白,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宣传改革进展成效,宣传成效背后的典型做法,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引领,进一步凝聚改革共识、增强改革合力,不断开创乌兰浩特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马焕龙强调,要深刻领会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改革决心,加快改革步伐,推动乌兰浩特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

会上,乌兰浩特市委副书记、市长、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组长王英杰汇报了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组长徐荣华汇报了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乌兰浩特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组长耿成汇报了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工作;乌兰浩特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组长刘延平汇报了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乌兰浩特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民主法制改革专项小组组长何云峰汇报了民主法制改革工作;乌兰浩特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组长马猛汇报了社会体制改革工作。

会议还研究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共乌兰浩特市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贯彻党的十九大重大改革部署的落实意见》《中共乌兰浩特市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中共乌兰浩特市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委、政府班子成员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力亲为抓改革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