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本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民俗

兴安盟文学创作演变

发表时间:2017-07-24 18:03:20来源:兴安盟志(下卷) 保存打印关闭

解放前,兴安盟境内的文学创作多为口头流传的民歌小调、故事和传说。在少数民族地区,有民间艺人创作的“四胡书”、“好来宝”等,但记载成文的作品不多。这些口头流传作品的题材很广,有反映阶级斗争、颂扬劳动人民对统治者反抗的;有反映旧社会妇女悲惨命运的;有揭露假恶丑、颂扬真善美的;有表现对纯真爱情追求的进步之作等。

解放初,以文艺工作者和教师为骨干的创作活动逐渐活跃起来。大部分学校都办起了文学园地,出黑板报,编写快板和诗歌。当时的《草原之路》(蒙汉文版)、《东蒙新报》、《胜利版》、《内蒙自治报》、《东蒙古日报》等报纸也为兴安盟的广大文学作者提供了一席创作之地。当时的诗歌和歌曲“工农翻身全靠共产党”、“人民的领袖毛泽东”、“抗战八年半”等作品广为流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文学创作以配合党的中心工作为主。1950­1960年,乌兰浩特文化馆编印了3期文艺演唱材料,突泉县文化馆编印2本新民歌专集,科右中旗、扎赉特旗委创办的《科右中旗报》、《扎赉特旗报》刊出了不少文艺作品。

1960—1970年,这一期间的作品多以中心工作三面红旗(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和阶级斗争为主题。19711980年,各旗县的文学创作开始起步,并逐步发展。1978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兴安盟的文学创作走向繁荣。到1980年,各旗县市先后都创办了自己的文学刊物。这些刊物有《霍林郭勒》、《山泉》、《演唱材料》、《小溪》等。兴安盟文学艺术联合会创办《洮儿河》(原名《兴安文学》)。

1984—1989年,《山里红》文学社团、《白桦林》文学社、《山泉》文学社、《绰尔河》文学社相继成立。

文学报刊的出版与文学社团的建立,联系和培养了广大文学爱好者,使之创作水平不断得到提高,产生了不少佳作,光在《兴安文学》、《洮儿河》发表的就有800篇(首),不少作品还发表在自治区(省)、国家级的刊物上。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