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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进一步更新“谁执法 谁普法”法治宣传长廊

发表时间:2018-06-27 12:55:48来源:兴安盟行政公署网 保存打印关闭

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全市的共同责任。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就是要以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种类和所涉及的部门、行业,以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主体,围绕推进系统内部法治化建设,抓好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内部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围绕依法履行工作职能,向主管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等宣传据以履行职能、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推进社会普法工作,充分发挥机关(系统、行业)的职能优势、人才优势、资源优势,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基层法律知识,自觉承担普法的社会责任。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是新形势下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的制度创新,是普法工作与本职工作的有机融合。为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强化部门普法工作责任,构建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乌兰察布市对“谁执法谁普法”法治宣传长廊开展更新工作。

截至2018年,乌兰察布市各机关单位积极响应,共接到法治宣传长廊展板投稿30余份,展板内容图文并茂、通俗易懂,形象生动,针对性强,既宣传了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居家防范事项,又可以美化了城市环境。使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谁执法谁普法”法治文化长廊把法治理念和法律条文转化成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内容和形式,直观地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使居民群众能够出门见法治、抬头看法治、茶余饭后议法治,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不但扮靓了城市环境,更成为群众喜爱的一道亮丽法治文化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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